第97章 刑审1-《律师本色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“被告对证据有什么异议?”待播放完监控录像后,法官问道。

    “没有异议。”赵玉田道。

    “被告辩护人对证据有什么意见?”法官问道。

    “没有意见。”方轶道。

    这案件比较简单,所有的证据都对被告人不利,被告人对证据不持异议,这是方轶早就想到的。

    “被告辩护人有需要提交的证据吗?”法官问道。

    “有证据要提交。

    第一份证据,被告人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证明,证明被告人家庭生活困难,自从他工作的单位倒闭后,他家里入不敷出,最初他和奶奶靠捡废品度日,后来骑三轮卖菜沿街卖菜,尽管生活不易,但是被告人从未想过去偷、抢别人,依旧自食其力。被告人是村里公认的本份人。

    第二份证据,派出所出具的证明,证明被告人在此之前从未犯过罪,也未受到过行政处罚,一直安份守己。

    第三份证据,学校出具的证明,证明被告人上学期间从未发生过打架斗殴的事件,学习刻苦,无不良嗜好。”方轶道。

    本来方轶想让村里将村委会的证明提交给法院,但是后来他又让村委会配合,跟着他一起去学校和派出所开了几份证明,方轶将所有证明作为证据一并提交给法院。

    “公诉人对被告人提交的证据有什么意见?”法官问道。

    “没意见。”马尾辫女检察员道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      

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