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沈青依陪着米花和孩子们玩了一会,在米花不舍的目光中离开。 “女人,你是不是把本大爷忘了?” “亏得本大爷天天惦记着你。” “女人果然是善变的,这才几天就忘记旧爱了。” “本大爷风流倜傥,玉树临风,你竟然把本大爷忘了。” “女人果然不靠谱。” …… 沈青依以为耳朵不搭理她了,毕竟她那么哄都没给她好脸色。 哪成想她前脚出来,后脚耳朵就追了出来,还啰啰嗦嗦说了一大堆。 就跟个嘴碎的老妈子一般。 “没忘记你啊,最近太忙了,过一阵子房子盖好,我就把你们接回来,到时候咱们就能天天住一起了。” 沈青依抓住耳朵的耳朵,然后把沉重的耳朵拎起,之后抱进怀里。 同时不忘往耳朵嘴巴里塞一根空间产的胡萝卜。 “家里人多太过杂乱,我怕万一出事来不及保护米花。耳朵,我只相信你,米花的安危就拜托你了。” 不管是兔子还是人,都喜欢被人夸,被人需要。 这不,本来耳朵挺生气的,可被沈青依塞了一根胡萝卜,又听到沈青依如此需要它,耳朵瞬间就不生气了。 沈青依带着耳朵,把九黎县的三家粮店都走了个遍。 把店里面的黄豆都给买了,并且买了不少的玉米,大米,还要求送货上门。 因为沈青依买的特别多,店家相当乐意送货上门。 买完东西,沈青依放下已经吃了二十根胡萝卜的耳朵。 就这么大个兔子,竟然这么能吃,也不怕吃的太胖,到时候走不动。 做兔子还真好,啥都不用想。 耳朵:“……” 不用想? 作为一只兔子,也有兔子的烦恼好不好? “我要回家了,这两根胡萝卜送你了。” 沈青依拿出两根胡萝卜,递给了耳朵。 胡萝卜到嘴,耳朵也不缠着沈青依了,咬着胡萝卜就开溜。 沈青依也不多呆,见耳朵走没影了,也转身离开。 她要趁早回家,把东西收拾出来,然后多泡一些豆子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