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陈墨是抱着这样的信念与贝西默对决的。 双方在阿特顿一声令下后,同时开始制作。 陈墨和贝西默的起始动作非常一致,都是开始和面。 快餐的种类虽然繁多,但大多数还是离不开面食。 根据刚才品尝的牛排口味,陈墨知道贝西默的水准还要在肖恩-罗伯特之上,所以这一场比赛,丝毫不敢大意。 至于做什么,陈墨心里已经有了想法。 记得小时候,陈墨特别不喜欢吃肉,在家里吃的最多的荤菜就算是鸡蛋了,但小时候正值长身体的关键,不吃肉怎么长个子呢。 按照陈墨的说法,瘦肉太硬,肥肉太腻,所以在家里对于肉类几乎不动筷子。 到了爷爷奶奶家生活之后,发现陈墨不吃肉,爷爷就做了一个饼,改变了陈墨不爱吃肉的习惯。 他把肥肉和瘦肉放到一起剁碎成肉沫,肥瘦掺杂在一起,既不会太硬,也不会太油腻,再配上调制好的酱汁,夹在刚刚炕好的馍里,让陈墨品尝。 喷香热乎的馍馍中间夹着肉沫,闻着就让人流口水。 虽然平时不怎么吃肉,但伴随着“咔嚓”一口,满嘴都是肉汁的浓香和馍馍的香脆,瞬间就让小时候的陈墨味蕾大开!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,陈墨才逐渐养成吃肉的习惯。 所以,这道快餐,陈墨打算制作心目中的... 肉夹馍! 我有一座美食屋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