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面对这张笑容灿烂的却让人心疼到极点的小脸儿,安宁心尖儿颤了颤,垂下眼皮,再掀起眼皮,“现在就能开饭。你等着,我去给你——” “别啦。”林晚晚一边摆手一边向厨房走去,“我来盛饭吧,你们一家三口就继续乐呵呵的撒狗粮就好。” “我什么时候撒狗粮了?” “嫂子你自己没感觉的吗?”林晚晚撇嘴,“你跟老大出现在一个画框里,那就是在撒狗粮了。” 他们站在一起,是那么的般配。老大看嫂子的眼神,是那样的专注。只要有嫂子出现的时候,老大的眼神,永远都只粘在她的身上。专注的,令她嫉妒的发狂。 可奇怪的是,她竟然不讨厌这样的画面。 总觉得吧,老大的身边,站着的女人就该是嫂子。换成是其他任何一个女人,都不成。 “安妈咪,要吃饭啦?那宝宝去把东西放好呢。” “好。放回你的房间之后,就快点下来吃饭。” “嗯呢~!” 望着小团子抱着画笔工具小心翼翼的背影,安宁笑着摇摇头,“五哥,看来林晚晚是放下你了。” 只有放下了,才能——不,是才有勇气敢主动的提起来。 若是还未放下,光是想一想就要心如刀割一般的绞痛,让人喘不过气。又怎么有那勇气一遍一遍的主动提起呢? 当着权煜皇的面儿,就大大咧咧的说自己喜欢他。这样的话,在以前林晚晚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。所有人都知道林晚晚喜欢权煜皇,林晚晚知道,权煜皇也知道。但这句‘喜欢你’却从没有被说出口过。 而现在,林晚晚尽管脸上的表情还是很让人心疼,可她已经能够坦诚的说出口了。 换句话来说,这姑娘,心里已经在慢慢的放下权煜皇了。只是她自己一时半会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罢了。 总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,这句话,总是那么的有道理。 身在其中的人,总是很难保持一双清亮的眼睛,看的那么清楚。 “嗯。”对此,男人的态度冷漠又不在意到了极点。 “希望林晚晚能够早点意识到这一点吧!” 爱上一个人,可以是轰轰烈烈的,是凶猛而汹涌的。 但放弃喜欢一个人,却是消无声息的,是不易被察觉的。 在彻底的放弃喜欢权煜皇之前,没有人会知道,林晚晚这姑娘的内心,到底受到了多少的煎熬。 要是喜欢一个人不喜欢一个人,可以用理智来控制,那该有多好? 这世上,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痴男怨女了。 可‘爱情’这两个字儿,其独特的让人为之疯狂的地方,不恰恰就是它的不可控吗? 喜欢你,我控制不了自己。喜欢就是喜欢,哪里有那么多的为什么? 喜欢一个人,是不需要理由,也不需要讲道理的。 但能够与这个人在一起,需要的东西就太多了。 安宁轻轻叹了口气儿。 感情,太磨人了。 而她永远也不要被折磨! 第(3/3)页